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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兰屯市政协宣传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作者:zltzxawf 日期:2008-8-7 来源:政协 点击: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政协工作的宣传,让社会了解、关心、支持政协工作,展示新时期人民政协的良好形象,及时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更好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充分调动政协机关干部职工、市政协委员、驻扎的呼伦贝尔市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政协对外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新闻宣传工作的特点,制定《扎兰屯市政协关于加强宣传工作的奖励办法》。

第一条 奖励范围

1)在扎兰屯市级及以上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我市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活动、传播政协工作经验的新闻稿件,以及有关政协工作的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等;

2)在扎兰屯市级以上媒体刊播的反映来自基层的社会情况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稿件。

第二条   奖励标准    

1)扎兰屯市级: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和网站上刊登、播发的消息、通讯每篇奖励30元;

2)呼伦贝尔市级:在《呼伦贝尔日报》、《呼伦贝尔政协》等市级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和网站上刊登、播发的消息、通讯每篇奖励50元,理论文章和调研论文每篇奖励200元;

3)自治区级:在《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政协》等自治区级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和网站上刊登、播发的消息、通讯,500字以下,每篇奖励500元,500字以上奖励1000元;

4)国家级:在《人民日报》、《人民政协报》、《中国政协》等国家级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刊登、播发的500字以下每篇奖励1000元,500字以上每篇奖励2000元。

第三条  奖励办法

每年年底凭刊发作品的复印件、稿费通知单复印件或在文章发表后在办公室的登记证明,以适当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四条  有关事项

1)刊登(播)在头版头条的稿件,提高一个等级发放奖金;

2)在全国、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兰屯获奖的优秀稿件给予提高一个级别的奖励;

3)一稿可以多投,取最高层次的奖项给予一次奖励;

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扎兰屯市政协办公室

          2008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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